(三)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 继续答题的;
(五)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、吸烟 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;
(七) 将试卷、答卷(含答题卡、答题纸等)、草稿纸等 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;
(A)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 地方书写姓名、考号或者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;
(九)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。
被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者,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。
(一)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 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;
(二)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 关的资料的;
(三) 抢夺、窃取他人试卷、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 袭提供方便的;
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者,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 绩无效,并视情节轻重,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理,停考 期间考试成绩无效。